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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金蝉王


掘地掘到一半,天空中突然有一片红霞飞来。红霞之中一只金光灿灿的蝎子形状怪物,正在张牙舞爪地晃动。

        宇文梨轻笑一声,以她元力天眼的神通,仅仅一瞥,就已经看出那怪物有形无质,只是一团记忆被一团真元裹覆着形成的特殊烟雾而已。

        “果然是个天魔,而且还是个女天魔。是你刚刚偷走了本尊的湮之灵气吗?”

        宇文梨一言不,将秀一甩,一团黑云便袭了过去。

        怪物吓了一大跳,随即大笑。“果然是天魔,行事随心所欲,肆无忌惮。”

        宇文梨还是一言不,只管攻击,因为她从怪物体内感觉到了强烈的真元波动,正想将它吞噬。

        修行者身死,魂魄自会消散,但世上的确还有几种方式可以让修行者以另类的方式‘存在’于世。

        记忆、思索能力并不能与生命相提并论,但一些秘法却是可以让死去的修行者保存记忆和性格。比如永驻之法,涅槃之术等等。

        除此以外,道门修行还有第五等位业,乃是鬼仙。鬼仙便是修行者遭劫后凝魂而来的产物。凝魂大不易,需得有合适的凝魂之物方能成功,而凝魂之物十分罕有,除了道门之外,外道修行者鲜有能够掌握的,因此鬼仙一物多半存于道统。不过,也不排除有厉害的外门散仙利用凝魂之物控制鬼仙为自己所用。

        宇文梨现在是贪念陡起,全因被本能所驱动,只想不断吞并外力以增强自己的实力。

        小金蝉眼见自己的主人跟怪物缠斗,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更何况它就是那汲取湮之灵气的‘罪魁祸’,于公于私都应该冲锋在最前端。

        金蝉们振翅而起,顶着怪物的法术而去,毫无惧色。

        宇文梨作为新晋天魔,虽然远未长成,但正是气势如虹的时刻,锐气正盛,令人莫敢争锋,就连那不可一世的怪物也不得不气馁了三分。

        “奇了怪了,本尊今日竟然连吃两次败仗不成?”怪物起初跟高歌比拼对湮之灵气的控制,结果吃了大亏,被摒退下来,因为突然又感觉到了天魔的存在,以为是哪只老魔苏醒,不敢怠慢,干脆退走、前来朝拜。等见到宇文梨后,看出对方是新成之魔,立刻心思活络,以为可以占到便宜、扳回一城,可惜却是再次事与愿违。

        就在宇文梨与怪物的缠斗的同时,地底的巨响也越来越近。小金蝉似乎感觉到危险,突然放弃了进攻,扭转身形回到了宇文梨身边。

        小金蝉刚刚返回,地底一团黄色光芒就冒了出来。

        宇文梨又惊又喜,那黄光中的不正是刚才才在壁画中看到的那只在宫装美人身旁戒备的金蝉王吗?

        仔细一看,那金蝉紧闭双眼,早已经身死。不过,虽然已经身死,但身体却完好无损,而且熠熠生辉,显然已经被某位前辈用无上法力炼制成了至宝。

        宇文梨不知道这金蝉王的身躯有何具体的用处,下意识一招手,将它捏在了掌心中。

        三十八只金蝉似乎在同一时间内看到了某种幻象,全都出震天的轰鸣,说不出是兴奋还是战栗,辨不清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

        还是小金蝉与宇文梨同思同想,立刻转告主人:原来它们跟自己远古时的祖先产生了交互共鸣。

        “三千万年前?”宇文梨闻言一惊,说什么也没想到那金蝉王的年代竟然如此久远。“我不久之前还以为这金蝉以及壁画中记叙的情景是与造化同时代的,没想到……看来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一念及此,宇文梨猛地产生了一个疑惑,随即又明白过来。她如果记得没错,高歌识海中收藏的天树精魂来自与大约一百余万年前,传说是造化最早的创造。那么金蝉王和它的主人显然比造化诞生的时代要早得多。难怪高歌说世界的演化究竟如何还犹未可知。从百余万年前到现在这段时间,有关造化的故事或许是真的,但世界的起源却绝对远在那之前。

        宇文梨冷笑一声,觉得事情有趣极了,她愿意跟高歌一起去探索世界的起源,甚至是道士的起源。

        天空中的怪物眼睁睁地看着宇文梨收走了那金蝉王的法体所炼制而成的至宝,不仅没有显出愤怒之意,却反而忽然流露出一丝眷恋与不舍。

        “这老金蝉的法身竟然还在,真是金刚不坏啊!”言语中竟满追忆之情。

        宇文梨拥有天魔之心,绝不会对怪物有丝毫同情,身子一纵,带着自己的金蝉冲了上去。金蝉们作势要将裹着那怪物的红霞掠走。

        怪物不再恋战,叹息一声,似乎是对今日两战皆败表示无可奈何。

        宇文梨还待追赶,那红霞却顷刻消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小金蝉有急飞遁的本事,但它快前出数千里、然后立刻返回,却还是没有现红霞的丝毫踪迹。

        “主人,它逃了!”

        “哼!竟然逃了,就由得它去吧!咱们回去将那黄蜂一样的虫怪全都吃了,看看还有哪个金丹道士是我的对手?”

        ……

        一连数日,高歌都在神树的树冠上打坐,不断地扩展自己的识海。红霞中的蝎子怪物虽然消失不见,但周围的虫怪却越聚越多,好像整个界域的灵虫都汇聚到了这个地方。

        高歌不慌不忙,在丁潇的帮助下,给一个一个的金刚傀都装上了树脑,然后与自己的识海连通。

        丁潇先是失去了斗志,随后自己的劫数更是彻底爆,于是心心念念只想着美食,对于金刚傀再也提不起一点兴趣,于是索性将自己所有的法器都送给了高歌。

        高歌知道劫数的厉害,尤其是对于保持了童真的道士而言,尤为难以抵挡。一旦作,性情立刻大变,根本不由自主。原本喜欢的东西瞬间就能厌恶,原本并不喜欢的东西却能须臾沉迷其中。而对于原本就着迷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会继续不顾一切地沉湎。而丁潇就是被对美食的**所控制,完全消磨了自己的斗志和秉性。起初尚能勉力维持自己大道士的气度,到了最近半日,则退化成了三岁孩童一般的习性,稍不如意便大雷霆。

        白宋看得心酸。“丁潇师姐也是神器门大名鼎鼎的大道士,没想到劫数一作竟然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丁潇却不服气,反唇相讥。“你别说我,你的情劫早作了,要不然你堂堂白家大小姐,金丹五重天的大道士怎么会对我师弟这么个练气期的小道士言听计从的?你看看你,看着高歌的样子,真是不晓得害臊。”

        丁潇‘童言无忌’,却说的都是大实话。

        郑通忍不住摇头:“这就是道士?真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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