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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1)


与外面寒风凛冽的天气不同,书店里通着暖气,因而显得格外暖和。

        “今天可真是够邪门的,温度骤降,还刮了这么大的风。”走进书店,布朗?泰勒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暗道,“不过,我们英国已经算是四季如春了,听说华夏的闲水市冬天最冷时可以达到零下十几度!哦,上帝啊,我要是去了那里,恐怕活不过一个冬天。华夏人真是可怕。”

        进了书店,寻找了一番后,很快,他就在里面找到了要买的书。

        《审判》,《福尔摩斯探案集》,都有。

        “咦?!数量还挺多的嘛!听说,华夏的那个Ye每次发新书,第一天上午就会全部售罄,很多华夏人为了确保买到甚至还会排队买。”布朗喃喃自语,旋即有些恍然地拍拍自己的脑袋,道,“我真是傻了,这儿可是英国。Ye名气可没那么大。”

        又仔细看了看后,他发现,摆在那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数量比《审判》多很多。

        看样子,冲着伊丽莎白女王的一番话而来买《审判》的英国人不少,相对来说,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倒是无人问津。

        “跟《审判》一起发,显然是借机圈钱的作品。真是拙劣之极的手段。”布朗摇摇头,暗道。

        拿起一本《审判》,正准备去收银处付钱时,他不由停了下来,掂了掂手里的书,然后回头看了眼孤零零地摆在那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迟疑了一会儿后,终于还是去拿了一本,然后一起去付钱了。

        哈里王子是Ye的粉丝,女王也夸过Ye,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如果销量太差,最起码,王子脸上会不太好看,因为他的偶像扑街了。

        “若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好看。买书的钱,我就当是贡献给女王陛下了。”布朗暗道,付钱,转身离开。再次穿过凛冽的寒风后,回到了家。

        抖了抖身子,将大衣脱了下来挂好后,布朗便从购物袋里将两本书拿了出来。

        《审判》。

        《福尔摩斯探案集》。

        嘛,自然是先看前者。

        将《福尔摩斯探案集》随手一放后。他便先拿起了这本被女王夸过,让他期待已久的《审判》。

        仔细看了看封面,简单而又朴素,丝毫不显浮夸,甚至连图片都没有,只有几根线条。这样的封面让他很是满意,在他的审美观里,严肃文学的封面就应该这样简单。

        作者名写的是“Yu,Ye”。

        他知道,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在姓与名的书写上是相反的。中文名字姓在前,名在后,英文名字名在前,姓在后,换句话说,这名字若翻译回中文,应该是Ye在前。

        “华夏人应该是叫他Ye,Yu。”布朗念了一声,摇头笑道,“华夏人的名字可真难念。算了,还是叫他Ye吧,简单多了。”

        翻开书页,他便读了起来。

        越读。他的眉头就皱得越紧。

        读完,翻回到第一页,再读一遍。

        读了两遍后,他有些怅然若失地放了下《审判》,道:“看来,我是属于那29%的。”

        他耐着性子读了两遍。读得似懂非懂,但总觉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感觉像是表现主义作品……”布朗皱眉道,“这种小说都是很难懂的,到底是好是坏,看看明天报纸上大师们的评论就知道了。现在嘛……唔,先吃午餐吧,肚子饿了。”

        说完,他便起身,在冰箱里翻箱倒柜了一会儿后,简单地做了份意大利面,又煎了块牛排。

        本想开瓶红酒,但想到自己正在休病假,疗养身体,他只得恋恋不舍地打消了这个诱人之极的主意。

        吃完午餐,看了会儿电视后,布朗便回房午睡去了。

        时间慢慢过去,差不多伦敦时间下午两点的时候,他才穿着睡衣出了房门,回到了客厅,在沙发上坐下。

        打了个哈欠,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换了不少频道,布朗百无聊赖地看着,心里觉得实在枯燥极了,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

        目光四处扫动间,一本书跃入了他的视野中。

        封面以灰黑色色调为主,画着一个人的侧面剪影,他的脸颊似乎很消瘦,有着细长的鹰钩鼻和突出的下颚,嘴上叼着一个烟斗,头上戴着的应该是一顶猎鹿帽。

        正是那本似乎已经被他遗忘,此刻正躺在角落里无人问津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反正也没事干,就看看吧。”这么想着,布朗关掉了电视,拿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

        翻到目录页,他发现,书里收录了一个长篇,四个短篇。

        随意看了眼后,他便翻到了第一页,看起了长篇——《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到内特利进修,学习军医。我在那里刚学完必修的课程,就被派往诺桑伯兰,当第五火枪团的助理军医……”

        才看了没几句话,布朗就大皱其眉,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字眼——“我”。

        难道这是第一人称的侦探小说?

        他这般想道,心里有些不喜,但还是看了下去。看了会儿,他便舒展开了眉头,因为这个“我”看上去并不像是侦探。

        不像是侦探,应该就不是主角。

        而很快,根据小斯坦弗对“我”的称呼中,布朗知道了“我”的名字——华生。

        知道了名字后,他便肯定了这不是第一人称的侦探小说,因为主角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书名里就提到了。

        时间是1878年,地点是英国伦敦,也就是自己所在的城市,叙事人物是“我”,名为华生,以前是一名助理军医,但现在却是因为受伤而伤病缠身,虽有政府救济,但生活拮据。

        整理了一下已有信息,布朗心里再次有些不喜。

        他觉得,作者Ye是特意将故事地点安排在了英国伦敦。

        “若这本书很是精彩,则这么安排可谓是诚意之作,特意为了我们英国读者而设计的。若这本书是垃圾作品,则这么安排是为了打个幌子圈钱。”这么想着,布朗便又继续看了下去。

        有时候,同一件事情,根据作品是好还是坏,给人的感觉差异是很大的。

        再看下去,没看几行,布朗不由眼睛微微一亮。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让他感兴趣的角色,也是书名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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